|
| ||||||||||||||||||||||||||||||||||||||||||
| ||||||||||||||||||||||||||||||||||||||||||
推行《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和《北京市家居定作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京工商发〔2017〕59号 | |||||||||||
|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 推行《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和《北京市家居定作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京工商发〔2017〕59号 各区分局、专业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稽查总队,各事业单位,各协会、学会: 为更好维护家居市场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交易行为,依据有关法律和行业标准,市局对《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做出了修订,同时制定了《北京市家居定作合同》示范文本。现就两个示范文本推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家具买卖和家居定作行为。 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行示范文本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并引导当事人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签约,提高其诚信履约意识,减少交易纠纷。 三、示范文本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推行使用。《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BF—2009—0103)同时废止。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可登录“市工商局”网站(gsj.beijing.gov.cn)、“首都之窗”网站(www.beijing.gov.cn)下载电子版。 四、示范文本推行使用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馈。 附件: 1. 《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BF—2017—0103) 2. 《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填写指南 3. 《北京市家居定作合同》(BF—2017—0311) 4. 《北京市家居定作合同》填写指南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2月29日
| 关联内容
| | |||||||||
关键字 | |||||||||||
家具 买卖 定作 合同 | |||||||||||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 |||||||||||
相关内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