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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恢复发展的工作方案

海淀区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恢复发展的工作方案

  为切实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271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政办发〔2022〕14号)相关要求,现结合海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

  (一)实施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按照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要求,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自2022年4月起一次性全额退还,符合条件的中、小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自2022年5月起一次性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自2022年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二)延续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继续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三)扩大“六税两费”减征范围。2022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50%税额幅度顶格减征“六税两费”,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2022年4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五)小型微利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七)加大购置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八)严格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制止“三乱”行为,研究实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完善整治涉企乱收费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防止对服务业的各项助企纾困政策效果被“三乱”行为抵消。(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九)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2022年对承租海淀区属国有房屋的在北京注册纳税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房屋租金,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要率先落实到位,本区集体经济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对于存在转租情况的国有房屋,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确保免租措施惠及最终承租经营人。鼓励孵化器、科技园等各类产业载体以直接减免、退还、合同延期等方式给予租金优惠,以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团队稳定发展。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符合现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规定的,依法予以减免。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责任单位:区国资委、区税务局、区财政局、中关村科学城综合部(区科信局)、区农经站,各街镇)

  (十)实施小微、初创型文化企业房租补贴政策。组织在海淀注册纳税的符合条件的小微、初创型文化企业申报北京市“房租通”补贴,通过“房租通”政策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

  (十一)实施阶段性社保优惠政策。延续实施1%的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铁路运输等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企业可申请缓缴2022年4月至6月的养老保险费,2022年4月至10月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委海淀运管分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委))

  (十二)降低企业疫情防控成本。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快速响应、管控风险,按照“快、严、准、实”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为加强疫情期间城市运行保障,落实全市市民免费核酸检测政策,尤其对餐饮、零售、外卖、快递、住宿行业以及从事进口非冷链货物相关经营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具体从业人员范围与“10+3+3”重点人群相衔接,所需费用由市区财政资金和医保基金共同负担,执行过程中依托“应检尽检”体系落实。(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中心、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委海淀运管分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委)、区医疗保障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复工复产防控组,各街镇)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十三)用好普惠金融政策工具。落实市级政策,2022年对符合条件、在贷款服务中心现场办理“首次贷款”业务的中小微企业,按贷款额给予不超过年化1%的贷款担保费用补助,或按实际获得贷款利息的20%给予贴息补助,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铁路运输等受疫情影响突出的行业企业贴息比例提高至40%。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普惠小微贷款的倾斜力度,2022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0个百分点以上。各行业主管部门向金融机构精准提供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交通运输业等领域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需求名单,便利金融机构优先支持困难企业。发挥好企业续贷受理中心作用,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接续,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不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责任单位:区金融办、中关村科学城综合部(区科信局)、区统计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委海淀运管分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委))

  (十四)加强融资担保和信用债支持。争取市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代偿补偿资金,对担保机构2022年度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提供不高于实际发生代偿总额20%的补偿。进一步提高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经办银行金融服务水平,为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分别提供最高不超过50万元和300万元的贷款额度,增强创业主体融资可得性和便利度。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担保费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2022年新申请的银行贷款融资担保费率力争降至1%。争取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给予奖补。组织开展专场对接培训,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零售、旅游、交通运输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财政局、中关村科学城综合部(区科信局)、区发展改革委)

  (十五)推动金融机构减费让利。2022年继续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支持人民银行营管部、北京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等落实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行、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下调,推动实际贷款利率在前期大幅降低基础上继续下行,支持人民银行营管部、北京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等督促指导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减轻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压力。(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十六)提高融资便捷性。加强金融服务快速响应机制和网络建设,开展“网上畅融工程”快速对接服务。深化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进一步发挥“银税互动”“信易贷”等平台作用,为银行等金融机构使用公共信用信息提供便利。鼓励本区商业银行为“专精特新”企业开辟信贷绿色通道,推出专属信贷产品。用好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确权平台,为参与政府采购和国企采购的中小微企业提供确权融资服务。(责任单位:区金融办、中关村科学城综合部(区科信局))

  (十七)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建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投贷联动支持机制,支持银行依法合规开展投贷联动业务。进一步发挥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中关村科学城创新基金作用,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向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科技创新券,对企业购买开放单位基于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分析、测试、检验等标准化服务的费用,可通过科技创新券兑现不超过30万元资金补助。(责任单位:中关村科学城综合部(区科信局)、区金融办)

三、加强对受疫情影响突出的行业帮扶

  (十八)实施餐饮业纾困扶持措施。鼓励社会餐饮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养老助餐服务,按照养老服务机构同等标准,对认定为养老助餐点的社会餐饮企业给予补贴。组织落实市级政策,支持餐饮企业新建连锁直营餐厅,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审定实际投资总额的50%。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中小微商户帮扶行动,对在平台经营的困难商户实施特殊时期服务费优惠措施。鼓励互联网平台开展外卖运营扶持,提供经营诊断、活动策划、推广营销等服务,提高商户数字化运营能力。(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民政局、中关村科学城综合部(区科信局))

  (十九)实施零售业纾困扶持措施。落实市级政策,对传统商场和商圈(特色商业街)内的商业主体外立面改造、店内装修更新、设备购置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等项目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便利店、前置仓、药店等符合本市基本便民商业网点建设提升标准的项目给予不超过各项投入审定实际投资额50%的资金支持。加强商业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县域商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资金。(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实施旅游业纾困扶持措施。落实市级政策,加大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比例提高至100%。根据本市使用保险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政策要求,鼓励保险公司设计开发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保险等试点保险产品,进一步扩大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范围。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等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等工作交由旅行社承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总工会、区金融办)

  (二十一)实施公路铁路运输业纾困扶持措施。2022年暂停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预缴增值税一年,对提供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二十二)实施文化演出行业纾困扶持措施。2022年对归属本市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继续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在文艺表演、出版发行、广播影视等领域实施文化消费促进行动。用好北京剧院运营服务平台政策,聚焦营业性演出场所的扶持引导,通过场租、演出补贴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打造特色演艺集聚区和演艺群落。对优秀实体书店予以奖励,对实体书店建设和运营予以补贴。(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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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微企业  恢复  发展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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