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归集工作的通知 京工商发〔2016〕63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归集工作的通知

京工商发〔2016〕6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5〕557号)、《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方案〉的通知》(京社信联办发〔2015〕5号)、《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京社信联办发〔2016〕1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工作分工市工商局印发了《关于商请落实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工作的函》(京工商函〔2016〕60号),组织开展自然人、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的统一归集工作。

  根据2016年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上市领导提出的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的最新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归集和公示的数量和质量,认真完成向“信用中国”网站报送信息的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数据标准的通知》(发改电〔2015〕806号)要求,自2016年10月起,请按照该《通知》确定的“行政许可信息数据标准”(附件1)和“行政处罚信息数据标准”(附件2)将“双公示”信息数据项填写完整后报送。

  属于“一次性有效行政许可”的信息,其截止日期按照长期有效格式填写,并在备注栏明确标注“一次性有效行政许可”。当行政相对人使用“一次性有效行政许可”后,作出行政决定的部门应将截止日期变更为“一次性有效行政许可”使用当天日期,并及时再次报送相关信息。

  前置许可审批部门在办理“登记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时,行政相对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码等机构代码可为空项,但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或申办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按“双公示”工作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登记管理部门受理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登记时,需补全相关机构代码信息,将相关信息推送给前置许可审批部门并按“双公示”工作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涉及企业“先照后证”许可信息的单位,在“先照后证”平台反馈相关许可信息即可,不必在“信息归集”模块重复提供。“先照后证”模块中的许可信息数据标准已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做相应调整。

  对于撤销、异议的“双公示”信息要及时更新当前状态。

二、报送方式及频率

  与北京市工商局已经建立数据交换接口的部门,可通过数据交换接口提供“双公示”信息。

  未与北京市工商局建立数据交换接口的部门将“双公示”信息按照数据标准格式整理好,通过政务专网登录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通过“信息归集”功能模块的信息导入或者信息录入功能提供(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3)。

  无法通过政务专网登录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的单位,仍可通过报盘或者邮件形式提供信息。接收信息邮箱:xinyong166@sina.com.

  “双公示”信息应在信息产生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归集至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之后通过“信用北京”网站实现集中公示和查询服务并报送到“信用中国”网站。

三、其他要求

  未提供过“双公示”信息的单位请于10月底前完成存量信息的报送(自2015年1月1日起)。此后,按照7个工作日的要求,报送“双公示”信息。结合之前各单位编制的“双公示”事项目录,各单位“双公示”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将纳入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1.行政许可信息数据标准

  2.行政处罚信息数据标准

  3.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双公示信息归集操作手册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0月8日


 关联内容
  ​关于申报2022年度商业流通发展项目的通知 京商财务字〔2022〕10号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5部门关于组织实施《北京市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贴息及担保费用补助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 
  关于2022年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无纸化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科基金字〔2022〕21号 
  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市隐形冠军企业自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快落实承租非国有房屋科技型孵化器房租减免补贴政策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属服务产品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首批次(总第十七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2中关村国际前沿科技创新大赛项目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 国办发〔2022〕21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 
  延庆区关于《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的落实指引 延政办发〔2022〕13号 
  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地球观测与导航”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要求文件的通知 京科资发〔2022〕131号 
  关于开展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021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顺义区支持企业智能转型升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行动方案 京经信发〔2022〕41号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申报2022年度北京市“专精特新”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赋能奖励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关于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部2022年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项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推动影视产业发展项目(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申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的决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1-6月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研究与器官修复”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要求文件的通知 京科资发〔2022〕125号 
  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等21个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要求文件的通知 京科资发〔2022〕126号 

 关键字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信用  信息  归集  工作
  京工商发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关于做好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听证工作的通知 京人社监发〔2021〕26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归集工作的通知 京工商发〔2016〕63号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和电梯检验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