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空间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银行下户/税务报道/经营地址/异常解除 面议


北京市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试点细则(试行) 京市监发〔2021〕105号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试点细则(试行)》的通知【现行有效】

京市监发〔2021〕105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燕山市场监管分局,市局机场分局:

  现将《北京市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试点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8日

  北京市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试点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提升进口产品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CCC免办”)审核和监管工作效率,服务本市贸易便利化,构建良好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明确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试点细则。

  第二条 向北京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申请CCC免办业务、通过国家认监委“CCC免办及特殊用途进口产品检测处理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国家CCC免办系统”)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CCC免办申请单位”)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承诺便捷通道”(以下简称“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是指符合条件的CCC免办申请单位,通过自愿申报、自我承诺、自助办理的方式,在国家CCC免办系统中便捷获取《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的举措。

  相关证明信息通过国家CCC免办系统自动与海关部门联网对接,全程网络化、电子化,无需申请单位现场办理。

  本细则所称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包括北京市各区级市场监管局以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

  第四条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监督管理司(以下简称总局认证监管司)的指导和支持下,负责本市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的统筹管理,以及对北京市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试点名单(以下简称“试点名单”)内单位进行确认工作。各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局”)在市市场监管局业务指导下,负责所在地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使用单位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进口产品,适用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

  (一)为科研、测试和认证检测所需的产品和样品;

  (二)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零部件/产品;

  (三)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不含办公用品);

  (四)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

  (五)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进口的零部件。

  第六条 鼓励符合条件的信用记录良好、追溯体系完善、CCC免办业务办理频繁的申请单位使用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申请单位具体条件如下:

  (一)注册或经营地在北京,且产品实际从北京进口;

  (二)建立并实施CCC免办产品追溯管理制度,制定并执行CCC免办产品入库、领用、使用、归还、退运或报废等管理要求,可及时、准确追溯CCC免办产品流向。

  (三)2019年4月1日以来平均年度CCC免办申请量在50批次以上。

  (四)信用记录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2年内查无不良记录。

  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第七条 申请使用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区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申请表;

  (二)CCC免办产品清单;

  (三)法人和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单位基本情况说明(包括:单位基本概况、CCC免办产品追溯制度情况,2019年4月1日以来CCC免办产品申请、使用和后续管理情况,2年内信用记录情况);

  上述申请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第八条 由自愿申请加入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的单位向所在地区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所在地区局在接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单位申请材料初审和现场核实,符合条件的推荐至市市场监管局。

  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区局初审意见后3个工作日审核申请单位基本情况,确定纳入试点名单并报总局认证监管司。

  总局认证监管司同意纳入试点的单位,应当向市市场监管局提交《CCC免办自我声明便捷通道账号使用授权及承诺书》,由市市场监管局报请总局认证监管司开通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使用权限,并纳入本市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使用单位名单。

  第九条 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每次的使用期权限为2年。获准使用CCC免办便捷通道的单位,可用总局给予的指定账号在国家CCC免办系统中自助办理CCC免办业务,并即时获取《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无需经所在地市场监管局审核批准。

  需要延长CCC免办自我承诺办便捷通道使用期的单位,应当在使用期到期前30个工作日向所在地区局提出延长使用期申请。逾期未申请的,便捷通道自动失效,再申请按初次申请办理。

  延长使用期申请流程参照本实施细则第八条执行。

  第十条 所在地区局每年对辖区内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使用单位的使用情况实施全覆盖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对各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使用单位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第十一条 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区局递交变更申请:

  (一)CCC免办产品清单需要调整的;

  (二)法人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包括:法人名称、注册地、经营地、法定代表人等);

  (三)其他重大变更事项。

  由所在地区局初审后报市市场监管局。由市市场监管局报总局认证监管司调整便捷通道相应内容。

  第十二条 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使用单位,对自我承诺的内容负有主体责任。便捷通道使用单位应确保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确保建立的CCC免办产品追溯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运行;并承担对提交虚假材料取得CCC免办证明、因便捷通道账号密码未妥善保管为他人所用等违背自我承诺的行为而造成的后续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各区局发现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使用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报市市场监管局暂停便捷通道使用权限;情节严重的,由市市场监管局报请总局认证监管司关闭相关单位的便捷通道使用权限;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

  (一)无法持续满足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申请条件的;

  (二)申报材料应报未报或者申报不实的;

  (三)不属于CCC目录内的产品通过CCC免办系统申报的;

  (四)未按承诺使用或处理相关CCC免办产品的;

  (五)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或不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六)其他不适合继续使用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的情况。

  被取消使用权限的单位,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使用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

  第十四条 本试点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1.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使用企业承诺书

  2.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申请表(初次、延长、变更)

  3.CCC免办自我声明便捷通道账号使用授权及承诺书

附件1

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使用企业承诺书

  XXX区市场监管局(经济开发区商务金融局):

  我公司郑重承诺,作为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以下简称便捷通道)使用企业,将自觉遵守《北京市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承诺便捷通道试点细则》的要求,同时做好相关产品的入库、领用、使用、归还、退运核销或报废处理,建立《CCC免办进口产品管理台账》,确保产品流向可追溯;不擅自改变用途,不挪作他用,不流入流通领域销售;通过便捷通道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妥善保管便捷通道账号密码,确保不将其转借他人。

  如有违反,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进行内部整改整顿,按照《北京市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承诺便捷通道试点细则》规定,退出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两年内不再申请。

  承诺人:XXXXX公司

  (签章)

202X年XX月XX日

附件2

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申请表

  申请类型:

初次申请

延长申请

变更申请

  单位名称: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须知

  一、 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填写或打印填写,文字工整、清楚。

  二、 在封面“申请形式”的“口”中,根据单位情况选择打 “√”,并填写相应表单。

  三、 本申请表一式三份,一份自留存档、二份至区市场监管局并随附以下材料:

  (一) 法人和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 单位基本概况;

  (三) CCC免办产品追溯制度情况;

  (四) 2019年4月1日以来CCC免办产品申请、使用和后续管理情况;

  (五) 2年内信用记录情况。



 关联内容
  ​关于申报2022年度商业流通发展项目的通知 京商财务字〔2022〕10号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5部门关于组织实施《北京市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贴息及担保费用补助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 
  关于2022年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无纸化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科基金字〔2022〕21号 
  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市隐形冠军企业自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快落实承租非国有房屋科技型孵化器房租减免补贴政策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属服务产品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首批次(总第十七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2中关村国际前沿科技创新大赛项目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 国办发〔2022〕21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 
  延庆区关于《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的落实指引 延政办发〔2022〕13号 
  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地球观测与导航”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要求文件的通知 京科资发〔2022〕131号 
  关于开展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021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顺义区支持企业智能转型升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行动方案 京经信发〔2022〕41号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键字
  CCC  免办  自我承诺  便捷  通道
  京市监发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北京市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试点细则(试行) 京市监发〔2021〕105号

 《北京市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试点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